在律师界,有一个非常特殊和有意思的现象:有些律师,你知道他这个人,但你不了解,甚至不知道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有些律师事务所,你知道它的名气,但你不知道它的领军人物。能够将个人修为和名声,与律师事务所的作为和名气高度契合、完美结合的,自然就是为数不多的存在。
全国目前有75万名律师,4万多家律师事务所,别说普通的人民群众,就是我们一些长期工作的业内人士,乃至行业、协会的领导,能说出100家律所和其领军人物的,恐怕也寥寥无几。
就我们陕西而言,最新数据是2万余名律师,900多家律师事务所。如果提起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与赵黎明主任,恐怕没有几个执业律师不知道的。
律师,首先是技术工作者,他的执业经历、个人素质、服务本领、办案质量、效果反响、宣传引导等,是决定他在人民群众之间和业内同行之中记忆和口碑的基础性因素;同时,律师也是社会工作者,他的事迹业绩、胸怀格局、性格风格、口才文采、特长爱好、服务贡献,则是他在人民群众之间和业内同行之中记忆与口碑的持久性条件。前者,有时候会因为一案一事爆发式的引起聚焦和评议;但后者,则需要多时多事浸润式长久性的努力,才可保持长期的关注和评价。
律师事务所也有相同的规律,它首先是智力劳动密集型平台,人数与产值,案件数量与案件质量,相关机构的评价与人民群众的口碑,是我们衡量它的基本标尺。同时,律师事务所也是奉献与公益、法律价值及社会功能的综合载体,它的历史和文化,品牌和影响,公益和创新,更是我们关注它的核心要素。
律师个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是血肉相连的关系,但有时候也是“两张皮”的关系。有时候会因为某个律师的发挥、彰显和事迹,给他所在的律所带来荣耀、光环和业绩;又有时常因为某个律所的影响力、知名度和综合力,给律师带来加持、信任度与发挥空间,但有时,也会因为某个律师的变故或问题,给律所带来负面影响甚至灾难;也会因为某个所的变故和问题,致使律师个人遭遇麻烦和陷入窘境。
律师个人与律所,其两者的关系和利益,既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害关系;也有同船不同心,同道不同利的客观存在。而要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克服“两张皮”的现象,那么,这个律所的领军人物,特别是开创者、奠基者或核心者,就要付出一般律师难以想象的努力与奉献,忍受各种劳累、不懈、委屈乃至煎熬、痛苦和牺牲!
因为工作关系或办案缘由,三十七年来,我去过许多律师事务所,也见识、认识、结交了许多律师。其中很多同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美好的记忆。我有时候会想起他们,也向同行或法律界的朋友说起他们:回顾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光,描绘他们的言谈举止,解说他们的为人处世,评价他们的事迹和影响。
在我们陕西律师界的“英雄谱”中,赵黎明主任自然是首屈一指的风流人物。
听说赵黎明律师,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起初还不认识他,和赵黎明主任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二十多年前。在建国路省律协老二楼的会议室,摆了一张老式的漆色斑驳的长条会议桌,周围前后两排老式人造革的椅子,房间比较拥挤。我当时参加省律协一个专题工作会议,赵黎明主任来得稍微晚一点,就静静地坐在靠门边的第二排的木革相结合的椅子上,高个头,拿着包,肤色干净,衣着整洁,胖瘦相当的身材,方圆搭配的脸上戴着眼镜,很是沉稳和儒雅。
当会议主持人向大家征询意见时,他举手发言,声音和语速适中而清晰,意见和理由都非常有逻辑和层次。我一听,和我想说的意见和建议大有相似之处,自然就产生了共鸣和好感。我坐在靠北边窗户的第二排,与他是一条偏斜的直线,就拧头咬耳朵问身旁的哥们儿:“这人是谁?”哥们儿看了我一眼,用手捂着我的耳朵和他的嘴巴:“你不认识?赵黎明啊!”我至此才将他的名和他的人对上了号。
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北京大学客座教授曾来德
为海普睿诚律所赠墨宝“光而不耀 静水流深”。
又过了几年,应该是2007年,律协组织我们到优秀所参观学习,我跟随大家第一次来到海普所,那是在新城广场人民大厦对面的一栋大楼里。赵黎明主任早早在楼下迎接我们,带我们参观了律所。海普所给我的印象是很利落整洁,区域布置得非常用心,赵主任的办公室更是窗明几净,书籍和材料、字画和绿植、奖杯和照片均摆放得有条有理,井然有序。
在会议室,赵黎明主任向大家介绍了海普所的立所宗旨、发展历程、律所现状和愿景目标,还是脸色平静、表情温和、语速适中、语音平稳、表述清晰和层次分明,给人印象深刻,收获良多。他给我们每个人都赠送了礼品,现在应该叫“伴手礼”吧,有带着律所标识的日记本、精致的签字笔、海普所简介、宣传资料和他撰写出版的书籍。因为我是近视眼,平时又不愿意戴眼镜,接礼物时才发现他的眼睛是很双的眼皮,白净的脸上还有一些红丝,表情非常的专注、真诚和友好。
看一个工作者,要观察他怎样对待自己的劳动环境,心理学上说:整洁而有条理的处置自己的私人空间和私人物品,目标人往往是律己严格者!
相交一个人,要看他的眼睛,眼睛是心灵之窗、性格之根、情绪之门。如果一个人对你的眼神是友好和向善的,你就可以和他交谈和交往了。
时间转眼到了2008年,咱们国家发生了让亿万人民悲痛落泪的“5.12”汶川地震。律师界自发地开始了捐款捐物的善举,帮助和支援灾区人民。第一时间,律师同行中传播了赵黎明主任为灾区捐款十万元的信息。要知道,在十五六年前,十万元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许多优秀律师的年净收入,也就大概是这个数字,因此我非常佩服和赞赏黎明律师的义举善行。虽然金钱不能完全代表和说明什么,但在关键时候,也唯有金钱,才能代表和说明一切!我们中国人,自古把修桥铺路,兴学赈灾,资助贫困矜寡废疾孤独者作为仁义的标志和修养的刻度,而对那些拔一毛以利天下,非不能者而不为者则大加鞭挞,这是中国人基因里的优秀品质!
这是黎明律师骨子里的善良和大气,一般人是不容易做到也舍不得的!
哲理中国画创始人
西安美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家春的画作。
我有时回想邦维所和海普所,黎明兄长与我的交往,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我们初识与初交,有四五年的时间,就是我上文中写的这些比较单一的事情和印象。
进入第二阶段,则是让我有些惭愧和不好意思,有几次想对黎明兄说起,但我的性格和以我对黎明兄的了解,是不必要了。因为我爱面子又情绪化的义气执拗,而黎明兄则是大气和心中有数之人。
这第二阶段,可以称作是“1个帮忙、2层交往、3项添堵”!
先说好的吧,在黎明主任担任第五届陕西律师协会会长以后不长时间,有一次通知我到省律协和他说事情。我来到会长办公室,可以看见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书柜、办公桌、沙发、地板等终于有点儿像模像样了,让人能待得住了。他给我倒了一杯茶,茶色汤味不错,再不是那个品级较差的茉莉花招待茶了,想来肯定是他自己私物公用了。他看着我,慢慢问道:“云江,第二届西部律师论坛的事儿,你知道不?”我摇了摇头,他接着说,西部律师论坛,马上要在咱西安举办了,这是司法厅领导和我主动要过来的,竞争办理的城市很多。坦率说,陕西并不占多少优势,是路厅长等主要领导做了许多工作争取过来的。我们省律协没有办理全国规模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经验,西部律师论坛虽然是以西南、西北加内蒙等省区为主体,但届时还有北京、部分中部和东部的律师协会可能要派员参加。这是一个盛会,是宣传陕西律师的一个契机和舞台,也是与西部各省区律师交流,向中部和东部律师学习的一个良机和平台。我们从资金、经验、人力和物力等各方面都有各种不足和困难,但我们得搞,还得搞好!如何办,我只能靠大家,已经让秘书处通知了几个人,一会儿参加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内容、板块和责任人。我找你来,是想发挥你的特长,协助律协把这项工作搞好。我当时才从市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调任文体福利委员会主任,虽然也搞过几次文体活动,效果和反响还算不错,但对全国性的活动怎么搞,连想都没有想过。但看着黎明会长信任和期待的样子,我点点头说:“行!”
2009年,我们大家精诚团结,在陕西宾馆非常成功、非常圆满地举办了第二届西部律师论坛。陕西律师许多人都参加了,详细情况我不多叙述了,但要补充几点。第一点,第二届全国西部律师论坛,不仅所有西部省市区参加了,北京、山西、山东、海南的律师也参与了,人数达到800多人,创下历史记录。第二点,黎明会长打破了封闭和自乐的形式,将司法实务界、法学理论界、企业界的代表引入论坛。当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安东院长、西北政法大学的贾宇校长、实业届的王国庆董事长等人都作了主旨发言,这种将理论联系实际、律师意见结合社会实务、律师工作适应发展需要的作风和方式非常之好,得到了与会领导和嘉宾的充分认可与广泛好评。第三点,黎明会长在内容和板块上作了全面而独到的设计与安排,这届论坛,不仅有主论坛和分论坛,还有律师辩论赛、文艺、汇演和自发表演等多种同庆同乐、普遍参与的交流活动,特别是专门安排了华阴老腔等具有陕西特色的节目,比中央电视台呈现的还要早。第四点,通过举办这次活动,我们发现了一批热心行业奉献,有才华有能力的中青年律师,为省律师行业今后的发展与建设奠定了组织基础和骨干储备,这也是大家最高兴的收获之一。
通过这次论坛,我们向观众和社会充分展示了陕西的历史文化与风俗特色,充分表现了陕西律师古道热肠的精神风貌与厚重大方的文化底蕴。
我在《陕西律师》杂志上发表了两篇文章,记述和表扬了该届论坛的事情和人物,但唯独没有记述和表扬赵黎明会长,因为他是会长,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应该做的!十五年过去了,有些事情可以说了,第二届西部律师论坛的最大操持者、辛劳者、奉献者和有功者,就是赵黎明律师,是他让陕西省律师协会和陕西律师第一次在全国同行面前登台亮相并取得嘉誉,我们应该记住和感谢他!
“2层交往”,实际上是“文”和“武”两个方面的活动。
自从第二届西部律师论坛成功举办和《陕西律师》杂志的文章发表以后,赵黎明会长加大了对海普所期刊的改革力度,他率先提出了律师文化建设的超前主张,这是非常有前瞻性和宏观性的变革举措。而且海普所率先发起了特约撰稿人的活动,写作者不限于律师,文体内容也不局限于律师业务领域。
我当时也受聘作为海普所的特约撰稿人,开始为他们的所刊撰写连载文章《一个执业律师眼中的历史》,效果非常好,阅读过的人一见我就问及后面还有什么事情、感悟和评价,我也比较得意,已经立下暗中的志愿,把我眼中的律师事件史、西安事件史、共和国大事史一直不间断地写下去。但是,有些年代,有些事情是躲不过去的,我又不是那种绕道而走、装聋作哑的性格,当写到89年和众所周知的事件时,那一期文章,海普所的编辑们没有刊登,我也没有追问。
后来,我就没有再向海普所提供稿件了,又因为一些事务的羁绊,也没有继续撰写下去,就戛然而止了。
这件事情,一直是我心中一抹挥之不去的自责和遗憾,将来等我老了,看能不能用另外一种表现方式弥补吧。其实,人生就是这样,有遗憾和缺漏,有连续也有停顿,这才是鲜活和现实的人生!
“武”的方面,就比较活泼了,我和海普睿诚所的许多兄弟姐妹非常熟悉,气味也相投,像大明兄、喜涛兄、显春兄弟、金韬兄弟等等,都经常见面,时不时还参加个公办或私人间的活动,约上个酒局,恣意汪洋一番。邦维所和海普睿诚所的同志们也进行过拔河比赛、篮球比赛,举办过酒宴。也是因为两所兄弟们的情谊和交往,也使得黎明兄长与我的交往更加自然和率真一些。
但有时候我的任性和率真,确切说是幼稚和鲁莽,给黎明兄在履职和工作上带来了难堪和影响。
“3项添堵”要从黎明兄连任第六届省律协会长说起:
我在第六届省律协开始当选为常务理事之一,如果说第二阶段前面的时期,是我在市律协工作,只是省市律协具体工作和活动的交往,配合或服从很不错的话,但到了省律协常务理事会这样一个议事、决策、履职的平台,就发生了和黎明会长之间的分歧。
第一件添堵的事情:是为聘请省律协新秘书长的事情。
当时,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就发生了分歧,由于我和一些同志反对,秘书长的程序通不过,主管厅长来第二次参会的时候,表情严肃,会场气氛一下子就有些紧张了。黎明会长作为主持人,刚讲了几句解释和圆场的话,我就怼了他,场面一时非常僵硬和尴尬。但黎明会长愣了一下后,也没有说什么,接着就宣布进入厅领导与个别常务理事谈话的阶段。是乌厅长和我谈的话,要说领导就是领导,水平高、修养好啊。乌厅长非常和善地和我解释原因、交换意见,于情于理而言,我也就应该算了。但咱是个犟怂,梗着脖子不退不变,乌厅长也无奈笑了笑作罢。到第二次表决时,举手反对的就只剩下我和另外两位同志了,这在当时也算是个小新闻吧。
事情发生以后,黎明会长见了我,该怎样还是怎样,没有任何的反应,更没有询问。他是真聪明啊,当领导的,没有不聋不瞎不当家的认知、涵养和定力,是干不成大事的。
到了2013年底,我们所三十年庆典,黎明会长和秘书长老哥都来捧场,我端着酒杯对秘书长老哥说:“我就是反对您的那个刘云江。”老哥用他的鹰眼盯着我,用他地道的东府话对我朗声说:“我记住你了!”我们随后会心大笑,响亮碰杯,一饮而尽。
中国书法兰亭奖获得者王千里
为海普睿诚律所成立三十周年赠墨宝
“三十而励 筑梦百年”。
第二件给黎明会长添堵的事情:我是省律协成立以来,第一个中途辞去专门委员会主任的律师。
第六届省律师协会,本来是拟定我当宣传委员会主任的,我觉得文化建设委员会更适合我,就向常务理事会提出更换,黎明会长和同志们迁就了我,我也顺利地就任文化建设委员会。我开始也雄心勃勃,召开了会议,拟定了计划,大家也气氛热络,想甩开膀子干一番,我们也完成了分工、分组和全省律师意见的调查。但后来,我发现自己和上下级之间有些思想、观点、乃至立场和方法都差异较大,人之间最难融合的是思想意识,我也比较痛苦,因为我不愿意将就,更不愿意占着位置不干事,尤其是不愿意影响班子的团结和同志们之间的私人关系,就只能选择自己辞职了。我记得当时我书面加口头汇报了我要求辞职的四个原因、五大好处和六个不接受辞呈将会产生的危害,搞得当时主持述职汇报会议的方燕会长既真诚又戏谑地对我说:“从来没有人把辞职的理由说得如此美好,好像我们不接受就犯了错误一样。”秘书长老哥则是生气地堵在厕所门口,扎了一根纸烟,对我大声说:“刘云江,你是不是共产党员?”我说:“当然是。”他说:“你是共产党员为啥要辞职?”我说:“正因为我是共产党员,发现自己不合适的时候,就应当辞职!”
但是,黎明兄从头到尾都没有跟我提及这件事情,就好像没有发生一样。我感谢他,更佩服他洞察人心。因为人在难过落单和决然出走的时候,有时候真的不需要追问原因,更不需要安慰,只需要时间和安静!
第三个给黎明会长添堵的是关于开展实习人员面试考核与过关率的事情。
因为省律协召开会议,多年来总是在西安举行,外地的会长和常务理事就提出,能不能到他们所在的地市开上一两次会议,一方面让他们尽尽地主之谊,一方面也可以加强与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们的交流,再顺便让与会同志休息休息。在汉中市李明仁会长老哥的盛情要求下,黎明会长就决定召开“汉中会议”,研究讨论一揽子议题。我记得大家是坐车前往汉中的,一路上说说笑笑,黎明会长还理了发,头势梳理得一丝不苟,皮鞋擦得锃亮,途中在秦岭休息区我给他开玩笑说:“您这才是正儿八经地走亲戚呀。”
“汉中会议”的其他议题,都进行的比较顺利,但讨论到实习律师面试考核的时候,会场就不安静了。
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是从北京律协开始的制度,全国律协也有意支持和推广,省律协专门安排王新律师和武伟律师到北京观摩学习。会上,王新律师传达和介绍了北京市律协的做法,当说到,规定10~20%的不通过率时,会场有点儿炸锅了。我第一个跳起来,激烈地反对这项措施,理由是:限制实习律师转正为执业律师的法律法规依据何在?此其一。其二,北京律协的限制是有控制进京人数,实施地方保护主义的深层原因,而陕西是政法院系所在的大省,法律系毕业人数众多,恰恰需要在现阶段扩大律师队伍,两地情况不同,岂可照搬照抄?其三,人为制定不通过率的百分比,容易出现不均衡,激发矛盾。其四,人为制定不通过率的科学性、法律性何在?一时间,会上形成两派意见,虽然总体上支持引进面试考核制度的人数为多,但口气和气势稍弱,态度也有些飘忽;而反对采取这项措施的人,虽然人数少一点,但气势凶猛,态度坚决。
黎明会长最后提议说道:“原则上先试行这个措施,但要宽严有度,标准公允。如果效果好,就支持下去;如果效果不好,反对激烈,就停止,并且随时把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上报全国律协。”
会议结束后吃饭的时候,我对王新律师说:“我还是强烈地反对搞这个东西。”黎明会长中间插话说:“那就让云江先当一下考官嘛,如果反对的有道理,就不搞了嘛。”
果不其然,王新组织第二场面试考核的时候,他当主考官,让我当二号考官坐在他身边,接下来我就直接当主考官了,下来也不用我再说了,实习律师中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有其个人的,有指导老师的,还有律所的。我也就自然从当初最坚定的反对者,变成了后来最坚定的拥护者了。
作为一般人,我们对新事物新问题,都会有一个怀疑、认识、确定或否定的思辨过程。要允许他人支持和反对,更要允许他人改变认识、转换立场。作为行业领导,黎明会长的手法和胸襟确实不凡不俗,他知道律师在思考和处理一般问题时,要见识他的佛心和佛性;他也知道律师在思考和处理具体问题时,是要自然表露出人心和人性的。有本事的人知道这两者的关系也许不难,但难的是,能够知道佛性和人性,佛心和人心是可以在一定时空之内转化与变化的。黎明会长在这方面,堪称超一流的高手。
黎明会长在连任两届省律协会长以后,光荣卸任了。就我们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就进入了第三阶段。现在算起来,也有六七年的时间了。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们之间虽然工作交往不多,但私人友谊确是长足发展。
2021年,我们到北京参加全国律师第十次代表大会,朝夕相处了几天,让我对他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和理解。
黎明会长在职期间,独创和采取了多项对陕西律师事业发展、陕西律师行业进步产生重大影响的措施:
比如,他在全国率先推行了律师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员额、全覆盖式担任法律顾问的制度,这在当年是上过《人民日报》的重大新闻。如果我们再进一步从历史的角度考察分析,这恐怕不仅仅是全国律师的创举,就是在全世界的律师史上,也是第一次吧?当然,我们不能说每一位与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结对子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都取得了成绩,都有收获,但最起码只有益处而无害处吧?我们知道律师参与立法权的工作,一直是律师界人士期盼与念叨的王冠性工作。但鲜有人分析和采取实现它的路径与措施,我们现在能知道路径是有多条的,方法是有多样的。当过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律师均有体会:这是话语权的问题!是参与权的问题!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立法释法、法律监督等等的重大问题!
律师们通过为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担任法律顾问,了解了国家机器的具体运作过程与流程,而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目标人通过对律师的工作接触与近身了解,也知道了律师的作用和通过律师发挥杠杆作用的巧道,这不就是相得益彰、双赢共进吗?而且,这样的举措与交往,在一定程度上也激发了律师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好奇心与积极性,激发了从辅助性岗位到参与性主体跳跃的雄心壮志,又积累了人脉资源,开拓了思维。谁能说我们陕西律师目前有三百多名的各级两代表一委员,远远超过一般行业和一般群体的可喜可赞的局面态势,没有黎明会长当年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布局之功和如水银泻地、春雨润物的久久为功呢?
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周一波赠墨宝 “正声之门” 。
比如,黎明会长当年推动的“百所联百县”活动,就是让有一定实力的律所将部分力量机动性下沉到县域,服务相对势单力薄的偏远地区,以方便和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的需求。我们都知道党中央在十八大以后将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作了结构性的调整,而与之相适应的是我们法律领域内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优质高效需求与我们现实所能提供服务业态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省厅党组和省律师行业党委在前两年大力解决一所县的问题,如果我们当初能将这个举措长期坚持下去,那么就会结出扎根基层的果实,在一定程度上对抗和削弱现在的律所和律师畸形地向大城市、中心城市、省会城市聚集,进而出现广为诟病的“虹吸现象”;即使出现了这种不平衡的态势,我们也会有一股清流在反向并行,让人民群众不再如此受到影响。如果我们扎实推进“百所联百县”的正确举措,那么就不存在二反身的事情;即使是二反身重启,就不会这么费时费力了。
再比如,如果当初我能克服一些问题和心理负担,及时找黎明会长和行业党委,将律师文化建设会员会的工作坚持下去,同时以扩充队伍人数,增加地市律协联络点为方法,凝聚思想,统一共识,那么,陕西律师的文化建设怎么说都会比现在更有成绩。而我们都知道陕西律师的整体水平比谁都不差,但我们在律师宣传上、在行业推介上和法律文化作品创作上存在短板和不足,而当时我一时意气之举,导致我们现在都没有这个专门委员会了。现在想起来,真是有些对不起黎明会长,更对不起行业党委、律协与广大律师了。但有些事情,就如同长河流水,对组织来讲,也许可能再造舟船、再遣兵将;可对个人来讲,只能是独自默默地检讨与反省,却再也踏不进那条事业之河、时光之水了。
请允许我把笔锋再拉回2021年金秋十月的北京,当时参加了各种大小的会议,特别是走进人民大会堂的时刻,我禁不住流下热泪,因为这是我父亲当年参加施工建设的圣殿!
有一次我和黎明兄在民族饭店的林荫道上散步,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想拥抱一下他的念头,时也命也,势也运也,有理想有抱负的男儿,谁也逃不过、打不过天意啊!
自那以后,我和黎明兄私人往来就多了一些,我经常把自己写的一些文章发给他,他也经常把自己的著述送给我。
2023年11月30日,黎明兄给我电话,让我录制一段小视频并邀请我参加他们所三十年庆典活动。
2023年12月20日下午,“区域经济创新及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暨海普睿诚律所30周年庆典”在西安君悦酒店三楼会议厅举行。这个活动办得非常有档次、有质量和有影响。特别是西安交通大学的王树国校长莅临会议,并作了“新技术革命背景下的变革与发展”演讲,这是我深刻印象的事情之一。之二是黎明兄充满感情地向大家娓娓讲述了海普睿诚所的建立、递进、发展历程,让来宾感受到了创业、守成、再发展的不易与欣慰。之三是海普睿诚所同志们的文艺表演,特别是黎明兄创作的所歌《正义之光》,歌词立意高远、述志宏阔、精神舒朗、意气风发;旋律激昂、曲调跌宕、风格正雅,表现饱满。我听了以后,不由得为这首词曲双佳之作而击节赞叹!
后来,我把这首歌介绍和推荐给了韩永安会长,2024年1月23日,陕西省律师行业党委和陕西省律师协会联合在人民大厦举办“做党和人民的好律师”文艺汇演,作为压轴百人大合唱的《正义之光》和海普睿诚所的同志们赢得了与会律师和嘉宾的一致好评。
“翻过多少高山 闯过多少险滩 执着求真的诺言刻在我们的心间 守护法律尊严 我们为公正直言 扬起微笑面对灯火阑珊 真伪需要答案 善恶不会拖欠 明辨是非的职责扛在我们的双肩 维护合法权益 我们为公正代言 张开双臂拥抱碧海蓝天 忠诚法律 执笔为剑 在国徽下追梦 我们奋勇向前 践行法治 初心不变 让正义之光温暖人间 温暖人间”
作为自然人,三十岁是而立之时,是人生的关键节点之一。作为一个组织,三十年确属不易,必有故事需要记载,必有人物需要评价。这不仅仅是某个庆典的组成部分或场面需要或礼仪需要,而是为了对历史负责,对劳动者负责,更是对我们自己负责!
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的故事自有亲历者或相关者去书写,而我们应该对赵黎明律师有所评价,因为他曾经担任过第五届、第六届陕西省律师协会的会长,还是第七届和第八届陕西律师协会会的名誉会长,从个人发展角度而言,他自然是一个成功者。我们中国人历来重史,自古有官家修史和私人修史两种模式,虽然记叙不同,立场不同,笔法不同,虽然有一定时期和程度上的集权或威权的存在与干涉。但总体而言是互不排斥、互不否认、互不冲突,宗旨和目的就是留给后人评说与借鉴的。这也许就是我们这个唯一不曾间断的文明之邦独有的文化自信和不二法门吧。
1.赵黎明律师是陕西律师行业和律师事业的思想者。
对律师的定位、作用、地位、愿景和目标是有自己独立思考和刻意谋划的,这样有时候他会产生一些想法、说法和做法的冲突与矛盾,跟随者和旁观者有时候会察觉得到。
正是因为每个人主观意识与追求要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有所调整,赵黎明律师自然也不例外。但他的许多设想与设计,被时间和实践证明是有前瞻性、预见性和可行性、效果性的。因此,对待这样一位了不起的思想者,我们不仅不能求全责备,反而要赞许和鼓励。
坦率而言,在我所认识和所交往的全国省级律协的领导中,像他这样的人不多!
2.赵黎明律师是陕西律师行业和律师事业的探索者。
他本人对律所建设,对律协建设,对行业建设,一直在不停地尝试和摸索。自2023年以来,我多次陪同省厅、市局、外地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协、其他兄弟省市律所的领导和同行们去过海普睿诚律所,他每次都有一些新的想法和做法,让我们或耳目一新,或加以关注,或引发思考。比如律所建设的板块划分与文化引领,比如五大团队的分工与协作,比如律所员工的退休金改革等等。《礼记》有言:“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就是激励我们自强不息,创新不已。对于一个年轻的创业者来说,这也许正常,但对于一个已过耳顺之年的成功者来讲,实属不易。因为他所做的这一切,基本上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律所的员工福祉,为了行业的模式探索和事业的创新发展。《易经》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忆往昔峥嵘岁月,赵黎明律师和海普睿诚所也有失意和困难的事件与时期固然不假,但谁有权利去苛责一个勇敢的探索者呢?
探索者唯一的缺点仅仅是内心的孤独!但自古圣贤皆寂寞啊!
3.赵黎明律师是陕西律师行业和律师事业的实践者。
在他担任两任会长期间,以他的付出和努力,极大的配备和平衡了律师协会的两专委建设,并将其规范化和制度化。他倡导、组织、开展了多项有利于律师个人表现,有利于律师事务所长远发展,有利于律师群体进步的措施与活动,将陕西律师协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和广度,有些做法和措施我们现在还享受着红利和余荫。
当然,我们不能说黎明会长的所有做法都符合所有人的愿望和利益,这是不可能的,神仙也不可能满足任何人的要求。但是,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物的时候,要拉长时间线,要打开广角镜,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
据实而言,赵黎明律师为律师协会和律师行业付出的苦劳,立下的功劳,恐怕很难有出其右者。
4.赵黎明律师是陕西律师行业与律师事业的引领者。
他文雅的外貌下有着极其要强的个性,平稳的表情下有着不安于现状的自我激励特质,安静的神态下有着追求完美的自我加压负累。
在他担任会长期间,陕西乃至西北地区没有百人以上的律所,但东中部地区已经有了。他本在的海普所已经算是陕西律师队伍中的第一方阵了,但为了与中东部先进地区的律所看齐,为了陕西律师行业的发展壮大。他与同样排名前列的睿诚所等两家进行了长时间多回合的谋划与协商,想组建陕西律师的第一艘“航空母舰”。2014年12月,海普所和睿诚所合并重组,诞生了海普睿诚这个陕西乃至西北第一家超过百人的规模大所,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与激励作用。
如今,我们陕西百人以上的律所已经有二十四家,无论是律师人数还是律所数,都在西北稳居第一。
再比如,青年律师培养,是一项长期而又辛苦的过程,既需要坚持,更需要方法,这是我们老律师都知道的。
在他担任会长期间,每年都要举行实习律师律师集中培训,将全省各地的青年律师集中到西安学习十天左右的时间。他和魏钢会长、亚强会长及秘书处的同志,从住宿、就餐、会场到授课老师、授课时间、授课内容、培训效果、考核反馈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操持把控。他要求授课老师的多样性,既要有法学理论的老师,也要有司法实务的老师;他要求讲课内容的丰富性,既要思想正确,也要技术实用;他要求办班的效果性,既要力求安全和安定,也要力求全面和质量。我作为长期授课律师的一员,是深有体会和感触的。
至于组织开展的各项比赛竞赛,文艺体育活动等等,就只能省去笔墨,留待以后再说了。
古人云:天下难事,必始作于易;天下大事,必始作于细。
我想,那些年参加过省律协集中培训的青年学子们,那些在各项比赛和活动中展示锋芒,显露才华的青年律师们,现在许多人应该已经是骨干和中坚力量了。我们在不忘记那葱茏岁月与激烈拼搏的同时,也不能忘记那个、那些曾经帮助过我们、给我们提供舞台与机遇的用心用情之人吧?
5.赵黎明律师是陕西律师行业与律师事业的坚守者。
小到赵黎明律师的举止言行、穿着服饰,待人接物,我们可曾见过他行为孟浪、不修边幅、怠慢无理?没有!
庄严自己,就是尊重别人;严于律己,就是率先垂范;礼敬他人,就是文明当下。
中到赵黎明律师著书立说,笔耕不辍、勤奋办案。赵黎明律师与团队成员一样加班加点,一样迎来送往,一样风雨兼程。
有不凡之才而躬行刻苦,有三立之功而克己求新,有鸿鹄之志而细小笃行,可谓大丈夫也!
大到赵黎明律师求贤若渴,仗义疏财、坚守本土。赵黎明律师对人才有提携而无挤压,对义士有包容而无责贬,对本土有坚守而无犹疑。
以常人之身而行圣贤之道,弃利禄之欲而求兄弟之欢,守三秦文明而鄙媚强羡富之举,真可谓英雄也!
司马圣公在《报任安书》中有言:“修身者,智之符也;爱施者,仁之端也;取予者,义之表也;耻辱者,勇之决也;立名者,行之极也。士有此五者,然后可以托于世,列于君子之林矣”。
我把陕西最伟大的圣贤司马迁的话,敬送给赵仁兄黎明。
祝愿黎明仁兄和海普睿诚所的兄弟姐妹们心情快乐、身体健康、事业进步、家庭幸福!
艺术总顾问 / 刘新权
艺术主编 / 李新平
主编 / 鸣人
编辑 / 游离 曼玉
排版 / 路旁的树叶
校对 / 里木
法律顾问/赵黎明(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高级合伙人、陕西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
王浩公(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陕西省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