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慧
3月18日,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岱岳区黄前中学诊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黄前中学诊所被罚51053.05元。
岱岳区黄前中学诊所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3月12日,岱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行政处罚岱岳区黄前中学诊所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53.05元,没收扣押的非法财物,罚款人民币5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1053.05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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