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瘦弱的15岁女孩,遭到十多人围殴拳打脚踢。
甚至还被烟头烫。
视频流出后,舆论愤怒不已。
接着11个人到案。
但结果呢?除了3人被刑拘外,其余8人因为未达到16岁,被放回家交给父母“管教”了。
当地的官方通报说:
目前,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樊某、任某、冯某三人依法刑事拘留;
李某等7人依法行政拘留(因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不予执行);
田某因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责令家长严加管教。
网民当然不能接受!
一次次出现未成年人遭受另一群“未成年”的伤害:
结果就是打了就打了!
活该你被打!?
这部未成年保护法的立法初心,肯定是了保护未成年孩子们不受伤害,但现在呢?
似乎这部法律却成了这些人渣的“保护法”。
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渣,在不断伤害一个个无辜、无助的未成年人。
面对一个个孩子被打,被欺凌,法律拿它们没办法,家长看着自己孩子被伤害,但你无计可施。
除了谴责,难道我们就没有什么办法?
官方通报说因为未成年,只能把孩子让家长领回去管教。问题是,缺少对监护人的某种强大“约束”,他们真的能用心的管教?
哪怕发生这种事件后,先从各种赔偿以及监护人代受罚方面入手,是不是会减少很多?
我们经常说,惩治为了预防。但我们可以看到,现在的惩治方式不仅起不到预防作用,甚至会引发进一步效仿。
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需要强调的是,当地的处理方式放在现在的环境下,确实容易引发争议和不满,这从这两天的舆情反应就能看出来,问题是当地能怎么办:
法律摆着,不依法办当然不行,依法?就只能这样办!
实际上从各地近期不断曝出的类似事件来看,施暴者越来越猖狂,越来越肆无忌惮,谁给无辜受害的孩子们一个公正的说法?
尤记得小时候被班里几个同学欺负。开始他们三个人一伙,几乎把班里所有同学都欺凌一遍。
因为可以随便欺负人,从开始的三个人逐渐变成六七个人一伙——有些男同学甚至因为加入他们团伙,而觉得“荣耀”。
我当然也是他们欺凌的对象,即使校长还是我的舅舅。
清晰地记得有次被几个人暴打一顿,我哭着告诉了姥姥,于是她领着我找到几个人痛骂了一顿。
当然家长们知道后很害怕,于是各自领回家去“管教”。
但不久他们依然“昂着头”在我面前炫耀,似乎告诉我:
怎么样?即使你告状又能咋滴?老子不还是这样?
结果很显然,他们依旧在欺凌殴打包括我和其他同学。
即使多次反映,效果并不明显。一直小学毕业。
这个小小的例子可以说明,有些家长是“管教”不好自己孩子的……而有些孩子家长,也是无力“管教”的。
如果自己的孩子犯了罪,无论孩子和监护人都没有受到有效惩处,他们会用心“管教”?
父母“管教”失灵,学校严斥无效,那么这些所谓的“未成年”,除了给其他孩子造成伤害还能带来什么?
现在我们面对这种情况,似乎一点办法都没有。
翻了翻各方对此事的反应,实际上除了愤怒,不管是律师还是社会学家,甚至所谓的教育专家,大多数的“说法”都很无力。
他们除了呼吁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建设,可提供的有效方式几乎没有。
专家们可以无力,但法律不能无为。
施暴者确实是未成年,因为“未成年保护法”确实有相关的规定,但如果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被人恶意利用,保护成这种效果,那保护措施应该修正了……
每个人都是父母或将成为父母,试想这样的事态继续恶化或者不能有效遏制:
谁来保护我的孩子?
当孩子被同龄人欺凌,作为父母,我该拿起什么武器,来保护幼小软弱的她们?
非常担心却更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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