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保护鸟类行动工作方案,近日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重点农贸市场开展了现场检查。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了农贸市场的商户是否存在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鸟类及其制品的行为。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商户的营业资质、进货台账,并对在售商品进行了甄别,严防国家保护鸟类或“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保护鸟类被当作普通商品进行交易。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向商户负责人详细讲解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非法交易鸟类行为的法律后果。
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广大经营者与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其他鸟类。对上述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鸟类,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生态环境。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群众:一是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野生鸟类及其制品。二是不参与、不发布任何形式的非法鸟类交易信息。三是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立即通过12315热线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