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范佳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4月10日消息,山东省日照市原一级巡视员刘兆亮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兆亮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简历显示,刘兆亮1962年11月生,山东五莲县人,曾任莒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莒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日照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
去年9月,刘兆亮官宣被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今年2月消息,刘兆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称,经查,刘兆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执法活动;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认为,刘兆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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