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二胎不是女儿,出生仅5天的儿子被父母以3.7万卖掉!山西警方通报→
创始人
2024-04-12 14:17:31
0

原标题:因二胎不是女儿,出生仅5天的儿子被父母以3.7万卖掉!山西警方通报→

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警方破获了一起拐卖儿童案,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拐卖孩子的就是他的亲生父母。

姚某和郎某是一对夫妻,结婚以来,两人育有一子,2019年年底,姚某再次怀孕,因为第一胎是儿子,给家庭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她和郎某都期待着这次能怀个女儿。

2020年6月,姚某在晋城城区某医院顺利将孩子生了下来,当得知是男孩时,夫妻二人都有了不愿意抚养的想法,通过中间人介绍,姚某夫妇便认识了一直想领养一子的常某,双方就领养孩子一事达成了共识。

孩子生下来的第五天,姚某出院时,常某再次征得姚某和郎某同意便通过微信转账3.7万元,并将孩子抱回家中。

1月10日,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条涉嫌拐卖线索,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侦办工作,对相关线索进行深挖研判。办案民警通过调查,确定姚某夫妇于2020年6月份在晋城市某医院生产一名男婴,但是通过走访,姚某周边人员均未见过该男婴。

随即,办案民警立即通过调查,确定了一名可能涉嫌买卖被拐男婴嫌疑人,并发现该人身边有一名男童与被拐卖男婴年龄相仿,从而查明姚某夫妇涉嫌拐卖儿童事实。3月27日,该队抓获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姚某(女,38岁)、郎某(男,41岁,均系泽州县人)。

经查,姚某、郎某夫妻二人系被拐男婴的亲生父母。2020年6月,该二人在医院得知第二胎为男孩时,因家庭原因不愿抚养,萌生把孩子“送养”念头,后经他人介绍,与常某商定3.7万元价格进行交易,常某军买下男婴后抚养至今。

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郎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来源:晋城城区公安

编辑:崔宁

审核:崔宁 胡凯

终审:范启彬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