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集团干部失职受贿案宣判:5年有期徒刑,50万元罚金
创始人
2024-04-15 05:55:41
0

原标题:山东能源集团干部失职受贿案宣判:5年有期徒刑,50万元罚金

山东能源集团干部失职受贿案宣判:5年有期徒刑,50万元罚金

【山东能源集团一干部因失职受贿被判刑5年】

2024年4月12日,淄川区人民法院对山东能源集团龙口物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卫国失职、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李卫国因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追缴到案的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审理过程中发现,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李卫国在担任龙口物资公司总经理期间,未能履行职责,未按公司规定进行资信调查和尽职调查,便与深圳市美恒丰五金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宇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吉劭实业有限公司及中间人孙旭凯开展煤炭贸易。由于这些公司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均为虚开,导致龙口物资公司在2018年5月至10月期间补缴税款及滞纳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此外,从2006年至2020年,李卫国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16名个人及供应商财物折合共计140余万元,为这些个人及供应商在追讨投资款、承揽业务、货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李卫国已全部上缴受贿违法所得。

淄川区人民法院认为,李卫国作为国有公司主要负责人,严重失职,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鉴于李卫国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上缴受贿全部违法所得,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李卫国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和讯自选股写手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