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当电诈“工具人”!织金公安抓获4名涉“两卡”违法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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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14: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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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莫当电诈“工具人”!织金公安抓获4名涉“两卡”违法嫌疑人

连日来,织金县公安局各派出所精准出击,成功抓获违法嫌疑人4名。

八步派出所

4月8日,八步派出所在核查上级部门下发的断卡线索中发现,八步镇阿作村的宋某名下的银行卡涉嫌诈骗。随后,民警依法将宋某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核实调查。

经查实,2024年3月25日,宋某在刷短视频时看到一则贷款广告,便通过私信与对方取得联系并添加微信好友,随后双方经过交流,对方以每月8000元的酬劳为好处诱使宋某将其名下的银行卡出租。面对高回报的诱惑,宋某在明知租借银行卡给他人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抱着侥幸心理,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邮寄给他人用于非法转账,导致受害人被诈骗29300元。

目前,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马场派出所

近日,马场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群众吴某某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民警立即依法传唤吴某某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吴某某到案后,在民警的教育和感化下,如实交代其于2023年5月16日,在明知转账资金是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给他人转账30000元,自己从中获利1200元。

目前,吴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没收违法所得。

珠藏派出所:

4月8日,珠藏派出所接上级部门下发的“断卡”线索,辖区群众李某云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嫌疑,经民警多次与其联系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和规劝后,李某云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李某云到案后,如实向民警交代其于2024年3月31日为办理网贷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非法出借给他人刷流水包装,致使他人被诈骗8737元。

目前,李某云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板桥派出所:

4月3日,板桥派出所在梳理上级部门下发的“断卡”线索时,发现辖区群众张某华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嫌疑,民警立即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张某华到案后,民警以案释法耐心为其讲解其行为的危害性,最终张某华交代其于2024年3月28日为办理网贷将自己名下的邮政储蓄银行卡非法出借给他人刷流水包装,致使他人被诈骗8000元。

目前,张某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1.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营业执照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以共同犯罪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帮助他人转账非法资金、提取现金,都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的犯罪行为。

2.对于被认定的“两卡”人员,银行卡涉案人员将会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等。手机卡涉案人员将依法纳入相关不良通信信用名单,基础电信企业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办理新的手机卡。

3.如果有人让你帮他转账一笔资金,或者转入你银行账户一笔资金,让你帮他提现金出来,会给你一定的报酬,千万不要答应,如果是陌生人,更要坚决拒绝。否则等待你的很可能就是法律的制裁。

4.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两卡”人员的打击力度,奉劝有以上违法犯罪事实的“两卡”人员,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等待你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陶舒悦

编辑 周章龙

二审 谢朝政

三审 李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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