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徐州泉山分局和邳州市公安局
分别依法打击两起网络谣言案件
具体内容
跟着晨小编一起来看看
案件一
2024年4月17日泉山分局网安大队联合翟山派出所快速查破一起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案件。
4月16日,陈某在家中刷到苏宁广场东侧发生火灾视频,因不满电动车新规实施,在该视频下发布“查电瓶车查的,有人报复了”等不实言论。
4月17日,泉山分局依法给予陈某行政处罚。
案件二
今年2月18日,程某为博取关注,通过下载2019年某交通事故现场图片并配以文字、修改时间方式制作短视频,在网络平台散布“2月17日长深高速无锡段发生重大车祸”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
程某已被邳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发表个人言论时,仍应遵守法律法规,切不可为发泄情绪,为所欲为,否则轻则承担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重则可能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来源 泉山公安微警务、徐州交警
美编 徐瑞谣 校对 珵智
一审 张渝浚
二审 王岩
三审 祁淑彬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一言一行都需谨慎
同意的点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