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现公布1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2023年12月,牡丹江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按相关程序,牡丹江市应急管理局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经查,该公司有3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版)》相关规定,牡丹江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处罚款2.5万元。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牡丹江市应急管理局根据《黑龙江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于2024年3月给予举报人3750元奖励。
应急管理部已上线“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如果您看到身边的生产安全隐患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动动手指就可快速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