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7
创始人
2024-04-27 08: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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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接B450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奥福环保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奥福环保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均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子公司,具体为:全资子公司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奥深”)、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奥美”)、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奥福”)、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福”)。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担保类型为融资类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0,139.07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经营需要,同意德州奥深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蚌埠奥美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重庆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安徽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德州奥深基本情况

2、重庆奥福基本情况

3、安徽奥福基本情况

4、蚌埠奥美基本情况

5、德州奥深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6、重庆奥福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7、安徽奥福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8、蚌埠奥美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德州奥深、蚌埠奥美、重庆奥福、安徽奥福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或项目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139.0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74%,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8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44亿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肆仟肆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等综合业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且在股东大会未通过新的议案前均有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拟向各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00万元;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000万元;

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00万元;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4,500万元;

5、兴业银行济南分行15,000万元;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

8、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

9、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10、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11、邮政储蓄银行临邑支行3,000万元;

12、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1,000万元;

1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5,000万元;

1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400万元;

1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

16、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玉伍分理处1000万元;

17、北京银行济南分行3000万元;

18、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00万元;

19、包括但不限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另外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及时办理资金融通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向金融机构办理申请授信相关事宜,且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8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21,513.58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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