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涉嫌嫖娼……”
近日,山东临沂民警
开警车鸣警笛进村
并用大喇叭喊话村民李某某涉嫌嫖娼
据了解,李某某被多次传唤
本人均未承认有嫖娼行为
对于警方如此令人“社死”的做法
李先生感到“无地自容”
认为自己的隐私和名誉权受到严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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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新闻从公开流传视频看到,山东临沂郯城县杨集派出所民警谢某驾驶警车驶入某村庄,并使用警笛高声喊话,直接指称村民李某某涉嫌嫖娼。高亢的警笛声中,先后有两辆警车驶入村子内,同时关于李先生的喊话声传出,吸引了路边村民。
网传视频中,警车在村里喊话引路人围观。图源:大风新闻
记者梳理此前媒体公开报道:
☞ 2023年9月下旬
临沂郯城县的李先生身在外地,接到家乡相邻乡镇派出所民警的电话,称他有一条半年前的转账记录涉嫌嫖娼,而在经历了“中间人斡旋”和多次传唤之后,当事人李先生均未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
☞ 2024年春节期间
办案民警开着警车、鸣着警笛,在李先生家所在村子用喊话器指名道姓喊话“恁庄的李某某涉嫌嫖娼”,李先生感到“无地自容”,认为自己的隐私和名誉权受到严重侵犯。
☞ 2024年4月
4月27日,该事件被曝光后,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公众对警方执法方式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表示关切。
4月28日,宣传室负责人曹警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对李某某是否涉嫌嫖娼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做出结论。
记者了解到事件最新进展,目前,警务督察部门正对相关情况调查,将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李先生并未被认定嫖娼,为何警方就可以当众喊话?即便认定了嫖娼,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也仅包括行政拘留和罚款。公安机关在执法中,是否可以随意披露自然人的隐私呢?
答案是不可以。奥一新闻联系了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陈泽坤律师,他认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即便当事人依法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也需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权衡各方利益,既要保证公开效果,又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个人尊严和隐私。
“在对待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理念。”
陈泽坤认为,“喊话”这种方式显然不是一个有效的教育方式,甚至可能引发不良的社会舆论。
此外,据红星新闻报道,2023年9月下旬,李某某接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后,一名姓左的同村村民联系上李先生,说他的亲戚谢警官“可以帮助处理”。李先生曾给左某转账,左某没有收取。李先生坚称,自己没有嫖娼,转账是不希望把事情闹大。而直至今年2月,警方仍再次传唤李某某,留置20多小时,未果后,因李某某除夕夜未到警局报到,因此有了“进村喊话”的一幕。
对于一个过了追诉期的普通治安案件,涉事警官却“紧咬不放”,这实在让人怀疑其动机。这当中还出现了所谓的中间人,二人有过金钱往来(李先生说转账2000,对方未收);李先生后来委托朋友交涉,朋友反馈“对方在交涉中表达出了案件复杂,需要两三万才能解决”。这些疑点,都指向了执法动机似乎有经济因素。也正因为如此,李先生已到县公安局和纪检委反映涉事警官涉嫌敲诈勒索。
截至发稿,奥一新闻尝试联系郯城县公安局杨集派出所,但电话未能接通。据公开媒体报道,4月28日,郯城县公安局相关领导透露,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和公安局高度重视,当事民警已被停职,目前警务督察部门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将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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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奥一新闻记者林诗妍 卢若情
编辑:杨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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