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人违法经营被处罚
案例1
近日,丰台公安分局樊家村派出所在辖区芳菲路开展出租房屋检查,发现张某将房屋以按日收费方式违法经营。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对其违法经营场所依法取缔。
案例2
近日,丰台公安分局青塔派出所在辖区阅园小区开展出租房屋检查,发现万某将房屋以按日收费方式违法经营。公安机关依法对万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对其违法经营场所依法取缔。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予以取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日租短租房经营者应如实即时申报房屋信息和入住人员信息,并确保房屋安全使用。房屋经营者和入住人员应当履行主动申报登记的治安责任。
为方便广大房屋经营人即时申报登记,北京市公安局已推出“日租短租信息即时申报”系统,您可以动动手指,随时随地进行线上申报登记。
来源:首都社区警务、分局人口大队、樊家村派出所、青塔派出所
丰台警事
微信:fengtaijing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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