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效保持各类场所疏散通道畅通,现公布3起兰州新区疏散通道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引以为戒,紧绷安全弦,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时刻保持单位“生命通道”畅通。
案例一:2024 年 2 月 29 日,新区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对兰州某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三层东侧疏散通道堆放货架等杂物堵塞疏散通道,即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兰州某餐饮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玖拾捌元整的处罚。
案例二:2024 年 3 月 20 日,新区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对甘肃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疏散通道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甘肃某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柒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4 年 4 月 23 日,新区支队消防监督人员对兰州新区某足浴店(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二层东侧安全出口处摆放杂物。即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兰州新区某足浴店(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杜某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救援机构提示: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是安全疏散逃生、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前提,如果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将给群众生命财产带来重大隐患,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如发现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消防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