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靖)20余亩土地,8.937万立方米建筑用砂被盗采,留下6.1米深坑,成为无人管理的垃圾场,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四分检与四中院最新联合签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工作备忘录》,协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
经房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土地承包方朱某良、朱某涛二人构成非法采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和3年并处罚金。尽管二人被判处刑罚,但涉案地块一直无人修复。四分检依法能动履职,精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向四中院诉请判令二人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或承担修复费用225.4万余元。
诉讼过程中,经检察机关法治教育,二人承诺按照检察机关协同多部门制定的生态环境修复方案进行修复。在多方监督下,二人组织运输7.14余万立方米素土对相关地块覆土修复。经相关部门验收,涉案地块现已恢复种植条件。
为按照修复方案确定的整体修复要求履行全部修复义务,二人对涉案土地内无法查明的他人倾倒的2.1万余立方米渣土也进行了环境清理,支付工程费用75.4万元。对此,司法机关将其额外支付的环境清理费用与其应承担的生态功能损失赔偿费用进行了折抵。
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参考性案例。为将经验做法巩固拓展,四分检与四中院联合签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工作备忘录》。备忘录就建立检法双方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等九项机制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律规范的裁量空间内,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发展。
市人大代表殷培红认为,检察机关具有保护生态环境与资源的巨大优势,可协同多部门收集证据、制定环境修复方案、监督验收环境修复工作,保障案件取得良好质效。各方要借此共同探索完善证据衔接机制,持续加强“检察+审判”模式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