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人民币现金案例解读丨行政处罚案例带来哪些提示?
创始人
2024-05-14 11:29:41
0

原标题:拒收人民币现金案例解读丨行政处罚案例带来哪些提示?

央广网北京5月14日消息(记者唐婧)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央行日前发布“拒收人民币现金案例公示”,提示各类经营主体——尊重公众自主选择权,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共同优化现金使用环境。

专题报道《拒收人民币现金案例解读》今天请听上篇——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专业人士解读:行政处罚案例带来哪些提示?

去年10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截至今年4月末,对8起拒收现金法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核实124起情节轻微、及时改正、初次违法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拒收现金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没有给予处罚。

央行日前公示了15起典型案例,分为行政处罚和没有给予处罚两部分。这些案例都有什么特点?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货币金银处副处长郑林媛说:“第一个特点就是以民生场景为主,这些案例都是与我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比如说有交学费、上保险、寄快递、线下点餐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场景,这些场景都要尊重消费者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第二个特点就是覆盖面广,涉及的行业比较多。案例中既有大型企业,比如说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公司等;又有行政事业性的收费单位,比如说学校;还有小微个体商户,比如说咖啡厅、小吃店等等,因此对各类经营主体都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作用。第三个特点是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案例中拒收现金行为主体虽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理由,比如说财务管理、员工培训等这样的原因,但是我们觉得这些都不能逾越拒收现金行为的法律红线。”

在这15个典型案例中,某些收费主体拒收现金,或是对现金付款设置不合理的高门槛,都受到了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那么,具体有哪些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又给出了怎样的案例提示呢?

去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对蒲城县荆姚镇九年制学校实施了行政处罚。学校在去年秋季开学报名当天,没有设立现金收付通道,学生家长不能用现金缴纳学费。

【案例提示】

郑林媛: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应设立人工现金收付通道,不得以“资金统一入账、统一管理”等为由拒收现金。如采取委托代收方式,委托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受托方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

去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公司设有人工现金收付通道,工作人员对收取现金业务流程不熟悉,拒绝客户以现金缴纳车险费用。

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淮安市分行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阴支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公司营业场所没有设立人工现金收付通道,工作人员向客户答复不收现金。

【案例提示】

郑林媛:保险公司等各类经营主体应提升工作人员守法意识,明确“拒收现金违法”及其法律后果,优化现金支付流程,提升客户用现体验,不得对现金支付设置门槛,不得以“业务环节多”等为由拒收现金。

去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北京达世行世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公司没有设置现金收付通道,不接受客户用现金购买车辆保险。

【案例提示】

郑林媛:提供“面对面”服务的经营主体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满足现金支付需求,不得对收取现金设置障碍。

今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赤峰市分行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松山区分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公司财务制度明确可以接受现金支付,消费者线上下单邮寄文件,上门揽收的工作人员却不接受现金。

【案例提示】

郑林媛:线上预约、交易,线下完成服务或货物交付,支持当面收款的经营主体,应支持现金支付,不得以“途中容易遗失”等为由拒收现金。

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对包头市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公司设有人工收款窗口,办理定金、面积补差等业务都不收现金并张贴告示,消费者以现金缴纳204元房屋差价被拒收。

【案例提示】

郑林媛:提供“面对面”服务的经营主体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满足现金支付需求,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对无锡肯德基有限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公司为离店早餐车配备了收银设备,但因软件原因无法正常使用,也没有制定消费者现金支付的解决方案,无法收取现金。

【案例提示】

郑林媛:经营主体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应充分考虑公众使用现金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强化新业态现金收付场景策划,完善内控管理和业务流程,备足零钱,满足公众现金支付需求。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