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打击网络谣言。蒙城警方迅速出击,持续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拳治理网络乱象。
打谣进行时
1. 3月24日,网民李某在抖音发布视频称:“某地医院四名男女感染SK5病毒死亡”,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李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蒙城警方依法对李某予以行政处罚。
2. 3月15日,网民葛某在抖音发布视频称:“某地偷走二十多个小孩”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葛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蒙城警方依法对葛某予以行政处罚。
3. 3月15日,网民袁某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在微博发帖称:“某公司瓦斯爆炸死了二十多个人”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袁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蒙城警方依法对袁某予以行政处罚。
4. 3月9日,网民娄某在抖音发布视频内容:“一男子殴打坐在轮椅上的老人,并配文称:蒙城县真人真事”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娄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蒙城警方依法对娄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相关法律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4.《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蒙城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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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蒙城这里不拆迁!
蒙城:群众投诉,官方回复...
喜欢烧烤撸串的蒙城人!务必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