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宿迁市教育局、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宿迁市公安局、
宿迁市司法局联合发布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
法治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自今年4月起
我市集中开展
“六个一”防范校园欺凌专项行动
行动中,我市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刑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重点是关于校园欺凌的有关规定、未成年人因违法犯罪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防范常识等。
01
.发放告家长一封信
活动通过发放《防校园欺凌告家长的一封信》,面向学生、家长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强化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进一步形成学校教育打基础、家庭教育作补充、社会教育创环境的“三位一体”普法教育格局。
02
.举行一次主题升旗仪式
活动将通过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学生建立融洽的同学关系,不对他人实施欺凌,受到欺凌时能够正确应对,见到欺凌情况及时报告。
03
.开好一期主题班会
活动将以校园欺凌为主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学生学校防校园欺凌应急预案及联动处置机制,引导学生针对校园欺凌事件学会妥善应对和处置,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案件的危害。
04
.上好一堂“法治课”
活动将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园,集中开好一堂校园欺凌为主题的课程、讲座。从案例入手,介绍近期各地发生的校园暴力伤害事件,让学生充分了解校园欺凌及其危害,学习如何应对和预防校园欺凌,了解实施校园欺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从而自觉远离校园欺凌。
05
.开展一次警示专题教育
活动将梳理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校园欺凌)案件资料,形成警示教育专题片及资料展,巡回展出。各学校利用班会课、课后服务时间组织集中收看、讲解,让学生直观感受到法律的严肃和威严,达到震撼心灵、催人警醒的效果。
06
.走进一次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活动中,有条件的县区和学校,主动对接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组织学生参观看守所(监狱),现场接受警示警醒。参观法治教育基地,通过沉浸式体验活动,提升法治素养。
4月8日,河北省检察院发布案情通报,经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这意味着,他们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案件再次让“校园霸凌”
这一沉重的话题进入公众视野
孩子遭遇校园霸凌怎么办?
如何正确地预防和应对校园霸凌?
所有老师、家长、学生
一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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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央视新闻 宿迁日报社
记者| 王艳珅 通讯员| 邓振
编辑 | 沙俊香 孙奔
审核| 武 蕾
终审 | 杨洪连
📍泗洪县魏营镇先锋水库 张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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